小老板好不容易收到的7000余元工钱,却变成了5000元现金和25张百元酒店消费赠券,且赠券使用规定非常“雷人”。昨天上午,他将此事向本报作了反映。      反映:酒店用赠券抵工钱 
湖北荆州人何先生在扬州市区开了家小装潢店,专门经营铝合金、不锈钢和塑钢门窗等业务。1月9日,他接下了顺水楼大酒店的装潢活儿。 
“主要在酒店二楼进行厨房、消毒间等房间的塑钢隔断。”何先生一脸无奈,“我和妻子两个人干了9天,直到腊月二十四(1月19日)才干完,最后一天忙到夜里两点多,就是想早点拿钱回家。但结账时,酒店负责人说太忙没时间,等过完年再结。但2月10日给的7000多元装潢款,只有5000现金,剩下的是2500元酒店赠券。” 
无奈:小老板喊消费不起 
昨天上午,何先生向记者展示了这25张面值100元的赠券。该券的背后印有消费条件:本券只限中午消费、一次消费不能超过3桌、该券不能用于在酒店内购买烟酒、不准自带烟酒、使用该券不开发票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(15天)消费完、不兑换现金、不找零…… 
“我们做的是小本生意,这样的大酒店我们消费不起。何况,这种券还限定人数、桌数。我们是外地人,朋友又不多,2500块钱怎么用得完?”何先生说,“前几天我们就想把这些赠券换成现金,但酒店以各种理由推托。”     
酒店:这完全是一场误会 
昨天上午,记者陪同何先生一起来到顺水楼大酒店。该酒店执行董事王罗庚称,这完全是一场误会。这么大的酒店,怎么会连2500块钱的装潢款都付不起呢?酒店“不差这点钱”。何先生可以随时到酒店财务部把2500元的“赠券”换成现金。随后,在王罗庚的陪同下,何先生来到财务部,拿到了兑换的2500元现金。 
“前几天结账时,何先生是和我们达成口头共识的,愿意用赠券抵用部分款项,哪知他这么快就变卦了,还说我们不想给他钱,完全是误会。”王罗庚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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