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饭店就餐,服务员表示只提供收费2元钱的一次性湿毛巾,不提供免费湿毛巾和纸巾。昨日上午,市民黄先生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,反映他在世纪长城酒店用餐时遇上的烦心事。 
    黄先生告诉记者,19日中午,他和朋友到位于五一北路的世纪长城酒店用餐,点好菜后他便招呼客人入座,这时服务员为每人送上了一次性湿毛巾。 
    黄先生说,当他询问服务员一次性湿毛巾是否收费时,服务员才告诉他每份收2元钱。黄先生随后要求服务员提供未包装的湿毛巾或是纸巾,但服务员表示除一次性湿毛巾外,饭店不提供其他任何类型的面巾。“服务员很明确地说毛巾不提供,纸巾也不卖,我只能用他们提供的一次性湿毛巾。饭店的这种行为完全限制了我的选择,我觉得很不合理!”黄先生说。 
    昨日中午,记者来到世纪长城酒店,该酒店餐厅经理张先生接受了记者采访,并展示了黄先生所说的一次性湿毛巾。记者看到,该湿毛巾为常见的白色小方巾,外部由塑料纸全封闭包装,上头写有“世纪长城酒店一次性湿毛巾建议零售价2.00元”的字样(如图)。在餐厅墙上,记者还看到挂有“温馨提示,使用一次性毛巾更健康、更放心”的告示牌。 
    张经理表示,为使客人就餐卫生与方便,酒店在1月份推出此款一次性湿毛巾,客人用餐完毕可将毛巾带走。每条毛巾进价近2元钱,酒店在一次性毛巾上几乎不赚钱,纯粹是为了向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。“现在的顾客越来越重视卫生和健康,我们提供这样的一次性湿毛巾,大多数人都很满意,觉得我们的服务档次更高了。”张经理说。 
    张经理还表示,酒店的餐厅墙上都安有牌子告知客人其使用的是一次性湿毛巾,而价格则清楚地标于毛巾包装正面,因此服务员不一定会提醒客人毛巾需要付费。同时,酒店为满足顾客的不同需求,也提供未包装的湿毛巾,顾客只需向服务员说明情况即可。张经理说,黄先生所说的情况,很可能是个别服务员的问题,顾客遇上类似情况,可立即要求值班经理到场处理。 
    对此,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王征全律师表示,按照黄先生所说,世纪长城酒店并未侵犯消费者的权益。王律师认为,酒店出售的一次性湿纸巾明码标价,也并未强行要求顾客购买。至于酒店不提供其他面巾,则涉及服务是否周全方面的问题。消费者既可以选择买或不买一次性毛巾,也可以选择是否到此酒家就餐,因此该酒店行为不构成侵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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